6月24日,灵武市人民政府召开第9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就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六点具体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横幅及微信等载体,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学习借鉴全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市经验,加大重点建设项目审批类信息、审计公告、财政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标自治区、银川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抓紧制定我市工作要点及具体任务清单,压实责任、明确时限,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在上报市政府签发各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时,政策解读也要同步进行审签,公开文件时要将政策解读一并进行公开。2019年全市政策性文件实现100%解读,图解比例达到80%。四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抓好12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配齐必要的设施设备。五是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各单位要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好“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参加,大力宣传市政府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各乡镇、各部门每年要至少开展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六是加强公开文件审核把关。要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规范做好公文属性标注,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防网络舆情及不良事件发生。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日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长期抓、持续抓,实现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