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着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准确把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内涵,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企业开办全程网办“零见面”改革,制定了《平罗县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国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 “一号、一网、一窗”建设,梳理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111项(其中:不见面办理事项92项),不见面办理事项达91.2%。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实行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登记模式,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全程网上办理业务和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目前全程电子化办照213份。推行工商注册自助打照一体机,实现全区首家自助办理企业、个体登记打照业务,并与农村商业银行签约,推广工商注册一体机,实现名称网上自主申报、企业、个体登记申请、证照打印全程电子化等一条龙自助服务,目前打印执照218份。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切实解决“起名难、效率低”的问题。目前全县企业名称申请数268件,通过企业名称库查询量310件,自主申报系统办理名称数213件。
二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整合行政审批职权,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形成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和协商配合,实现窗口办理营业执照当日办结和特殊程序3个工作日办结的承诺,达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推行“容缺”受理登记,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欠缺的情况下,开通行政审批“留置后补、容缺受理”的审批绿色通道,目前共办理“容缺受理”审批事项22件。推进放宽住所登记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办法》,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一个营业执照可有多个经营场所,对于“住改商”符合条件的,可作为经营住所登记,目前办理“住改商”登记26件。
三是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为企业快速退出市场提供了便利。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经营者可免予提交遗失公告,凭本人身份证及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就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目前共办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64户,企业59户。
四是落实“先照后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行“四十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核发营业执照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无重错码情况发生,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全覆盖,目前全县共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755张,发放“两证整合”个体营业执照557张。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按照国务院清理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除法律法规明确保留的登记事项目录32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再作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实行“零门槛”市场准入。探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设立证照分离专窗,将营业执照和食品类许可证合并设立,通过一个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截止目前专窗办理许可证照16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