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围绕责任主体、制度构建、动态管控、队伍建设及宣传教育等方面,不断强化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取得较好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该院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逐条细化完善了责任分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政治部牵头主抓,各部门协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格局。今年上半年,该院还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承诺书,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政治部组织协调,科室分工负责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促进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该院党组书记牢牢把握政治思想导向,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斗争第一线,坚持抓党建促提升,党组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建立“两微一端”意识形态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门户网站管理和微信微博发文信息指定专人监管、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研判分析。以党建为统领,把党建工作作为抓意识形态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法治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宣传提升检察形象,筑牢干警思想政治防线。
三是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指定专人监测,落实区、市、县三级舆情监测、信访安全“零报告”。在重大主题、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上,根据上级院要求,积极上报新闻线索,实现资源共享。上半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90余篇,推送微博微信80余条。实现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定时定量更新。纪检组人员平时督促提醒干警说话办事讲规矩,发文聊天讲政治,日常行为讲形象,收到较好效果。
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保证检察人员政治可信可靠、对党忠心忠诚,保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肩负的重要使命。持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坚定党员干警理想信念。积极组织学习先进典型,向党员模范致敬,弘扬正能量,提高党员干警党性修养。
马兴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