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市依据发展实情,认真落实减免税收、降低费率、延缓企业社保费用缴纳期限等一系列降低企业税费财政政策,纾解中小微企业的难点和痛点,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我市全面落实对医疗救治企业、捐赠企业的减税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给予税费优惠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困难减免或延期缴纳税款。全面落实中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对3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同时,释放政策红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既享受对支持复工复产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又可享受国家出台的其他针对疫情防控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2019年以来出台的针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统筹做好就业创业、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医改和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军转干部等相关待遇发放、社会保障资金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截至6月底,疫情防控期间社保费减免累计1.32亿元。
此外,规范收支管理,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落地各项政策,做到“该免的免到位、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密切加强税费收入形势研判,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堵塞税费征管漏洞,维护税收安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涉企收费监管力度,对中央自治区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项目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并及时在政府网上公开,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收费政策、范围、标准全透明,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通讯员 张士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