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沙坡头区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据了解,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为2020年9月12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脱贫攻坚期内,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职工医保停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不受缴费期限制。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补助300元,个人不缴费;对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定额补助270元,个人缴费30元;对三级中度残疾人员定额补助236元,个人缴费64元;特殊困难群体人员有多重身份的,个人缴费按就低原则执行。自治区财政对特殊困难群体每人每年给予90元大额医疗保险补助,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使用。(全媒体记者 任建国 房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