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查明全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情况,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宁夏于2020年9月启动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项目成果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可以全面掌握耕地现状、质量和生态状况,摸清耕地资源宏观地域分布规律,为统筹划定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及制定耕地保护政策、土地整治方案等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宁夏立足自然资源管理的职责定位,紧密结合耕地资源的自然特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已有的基础数据,采取分类分级管理的思路,从自然地理格局、地形条件、土壤条件、生态环境条件、作物熟制和耕地利用现状六个层面构建分类指标体系,以通过国家核查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图斑为分类单元,建立基础数据库并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形成不同耕地资源条件及其组合的耕地面积与分布成果,为全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与管理提供支撑。
据悉,宁夏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技术要求》等相关技术标准,开展了生物多样性指标检测分析。统一组织全区各县(区)按照样点布设要求,每个县(区)布设5个土壤样品采集样点,实地采集5个土壤样品,用于确定基于县级行政区域的耕地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同时利用“国土调查云”软件记录采样点经纬度、海拔、种植属性等相关信息。全区共布设、调查、采样分析110个土壤样点,样点覆盖了22个县级行政区,实现所有二级地类全覆盖。
为保证宁夏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的真实性、合理性,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宁夏还建立了县级自检、市级检查、自治区级全面检查的三级检查制度,利用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进行成果质量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展了外业实地核查。目前,项目成果已通过自治区级验收,将于3月中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交成果。(任金玲 陈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