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在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件中,依法对提供伪证的被告桂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这是近年来,西夏区法院开出的第一张“不诚信罚单”。
袁某诉桂某财产纠纷一案,庭审中桂某向法庭提交了数份合同,为客观公正审理案件,法官远赴外地逐一查证,结果发现均系伪造的证据。在法官调取的实证面前,桂某承认其伪造证据的事实,同时桂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恳请法院从轻处理。因桂某的行为妨碍案件审理,扰乱诉讼秩序,法官综合考量到桂某能坦白事实、认识错误,且年事已高等因素,提请院长决定,作出对桂某罚款2000元的决定。
相关负责人介绍,诚实守信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秉承的基本原则,每位公民均应依法诚信参与诉讼,妨碍民事诉讼必将依法受到惩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若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