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平罗县成功申报全国唯一一家集成农村改革试验县,集成推进24项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探索了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农业农村新的经营制度和体制机制、现代农业新的发展模式等治理模式,为乡村振兴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我市积极推进集成土地制度改革,盘活资源,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改革试点,探索多元化的延包模式和成员权益保障机制,在平罗县渠口乡交济村、灵沙乡胜利村等11个村开展“一块田”改革试点,引导农户将3万亩零散地块通过调整互换形成“一块田”,实现了土地经营规模集约化转变;实施19个“空心村”857宗闲置房地退出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的“一村一庄”示范点,鼓励已退出房地和有退房意愿的农户向中心村集聚,实现集体土地高效利用。
同时,集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权赋能,先后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13项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农村产权应确尽确;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资产总额5.58亿元,配置总股数30.18万股,颁发股权证6.29万本。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一社一型”,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平罗县10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经营性收入3100万元。
集成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赋予9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权能,建立协商评估机制,完善风险防范和抵押物处置机制,探索各类产权捆绑抵押。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累计办理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贷款2.55万笔15.26亿元,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探索开展“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改革试点工作,引导农户、家庭农场、流通大户参与农产品价格保险,通过期货市场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体系,全面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三位一体”的领导架构和组织模式。开展新型农民“双培”活动,累计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1035名,党员致富带头人715名,储备村级后备力量577名,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把人才力量转化为乡村治理动能。
目前,我市农村新增耕地24.5万亩,清理腾退建设用地5500亩,带动村集体经济累计增收8560.5万元,村均增收43.9万元,农民户均每年增收5516元,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 (通讯员田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