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员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以来,我市多措并举,从档案管理基础性工作着手,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档案管理、做好档案移交、提高农村党务干部工作能力,扎实推进农村党员档案管理。
我市坚持把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县(区)、乡镇党建年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落实一乡镇一档案室,每年对党员档案、村干部档案资料进行1次集中归档整理的要求,做到整体有规范、归档有标准、转接有流程。明确乡镇组织委员为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务专干为具体责任人,建立资料及时收集、定期整理归档的工作机制,确保每发展一批党员立即完善党员档案,归入相关党支部进行管理;各乡镇相继建立档案室,定期归档立卷,更新党员信息库。村(社区)做好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对农村党员身份、党员档案资料进行排查,逐一对照核实,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
同时,各县区划拨经费在各乡镇和街道建立档案室,建立健全档案收集登记、管理归档、保管保密、调档查阅、档案人员管理等制度,确保党员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及时整理检查程序性材料,核对重点信息,并将结果与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进行对比,确保档案与党员管理系统内容翔实一致;对档案材料不完整的,本着“能找则找、能补则补”的原则补充完善,将档案袋进行统一编号,做到一人一档、专柜保存;实现党员档案与党员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并将转接的党员信息及时录入系统,以便准确查找;发展党员过程中由村党组织专人负责,转为正式党员后移交乡镇,由专人管理。
我市建立了“党支部—党委—组织部”三级共抓工作机制,确保党员档案及时移交。对落实固定工作、长期在外工作或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党员,及时催促其转出党组织关系。严格执行“凡转必审”原则,审核入党主要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材料规范。实施农村党员档案“痕迹管理”,相关材料由转入、转出单位经手人、分管领导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转接职责,最后由党员本人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我市明确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职责,定期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内容,就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流程作详细讲解。将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开展“互查互评互比”观摩学习活动,全面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 (通讯员魏征杨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