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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国家级二十八项农村改革试点成果展示(二)
时间:2022-10-13  来源:石嘴山日报
  十五、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试点
  2017年,我市获批原农业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开展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试点”任务,出台《平罗县村集体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保障退出产权农民的收益分配权,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能得到进一步拓展。
  十六、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验
  2017年,我市获批原农业部经管司“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验”任务,允许农民自愿有偿退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给予一次性补偿,探索三种退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自愿永久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二轮承包期内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全部退出和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平罗县退出产权农户2056户,退出转让耕地11280亩。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十七、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
  2018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任务,开展新型农民“双培”活动,把新型经营主体法人培养成职业农民,把职业农民培养成新型经营主体法人,累计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1035名,党员致富带头人715名,储备村级后备力量577名,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新创业,把人才力量转化为乡村治理动能,加速了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十八、创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试点
  2018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创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试点”任务,重点对机深松、秸秆打包等农机服务组织按服务量进行扶持,培育代耕代种、土地托管、农机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主体333个,通过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
  十九、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2018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任务,对144个村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2.6万人。开展股权量化,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股权抵押贷款协议》,赋予股权抵押融资权能,增加股东财产性收入,完善了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十、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机制试点
  2018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机制试点”任务,建立县、乡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规范交易程序,将农民农房、农地、农业设施、股权、林权、农业生产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全部纳入交易中心规范交易,拓宽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渠道,促进了农村资源实现规范流转。
  二十一、探索农业设施登记抵押担保融资方式试点
  2018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探索农业设施登记抵押担保融资方式试点”任务,对养殖场、晒场、鱼塘等颁发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证,平罗县已发证144本。探索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证抵押融资转让交易,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证抵押贷款60笔8314万元。不断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新模式,优化了农村金融营商环境。
  二十二、探索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改革试点
  2019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探索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改革试点”任务,平罗县河西4个试点村已全部完成应收回(分配)户数、人口、面积的核实及公示确认工作,共收回土地723户944人1792亩,分配土地1203户1858人1792亩,正在同步进行土地调整后的农户签字确认和权证信息备注工作;河东3个生态移民村已完成人口、户数、面积核实和所缺地块划拨补充工作,共分配土地3729户17352人19738.72亩,农户地块确认、合同签订和权证颁发工作已接近尾声。
  二十三、“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改革试点
  2019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改革试点”任务,根据平罗县玉米收获季节及期货产品的特性,期权存续期定为9月14日至11月14日,引导农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玉米价格增强亚式看跌期权保险产品,将期权存续期内高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挂牌价格的进行过滤,低于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按照加权平均值计算赔付价格,不仅抵御了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而且避免了玉米期权在接近到期日时被操纵带来的风险,确保和稳定了玉米经营者的收入。试点开展以来,平罗县共1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9月14日以2457元钱的价格购买44天玉米期货保险8680吨。
  二十四、第二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20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重点围绕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机制,为村集体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明晰了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地块面积。为无偿退出闲置宅基地今后仍有农村建房需求的188户农户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收储整治25个“空心村”1125宗闲置房地,腾退建设用地近3000亩(复垦耕地1325亩)。农户利用房地一体不动产权抵押融资729笔3313万元。率先在全区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建成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并启动运行,实现了宅基地管理数字化、信息化。
  二十五、集成农村改革试验试点
  2020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集成农村改革试验试点”任务,修改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农户和村集体规范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健全土地产权流转机制,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线上交易功能和经营主体准入、监管、考评、扶持办法,集成推进各项改革。截至2022年,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56.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9%,将5.7万亩零散承包地块互换调整为整块条田。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严把土地流转关口,规范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管理,在金融机构设立风险保证金专户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2022年,共有4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缴纳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1363万元。
  二十六、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试点
  2021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试点”任务,盘活集体闲置资源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农业服务方式,开展农业服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机服务、农资供应、品种改良、劳务供应等服务。利用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经营生态宜居村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村企合作方式,组建运营公司,开展生态宜居村庄建设经营,形成了联动运营机制。
  二十七、探索建立农村“以权养老”机制试点
  2021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探索建立农村‘以权养老’机制试点”任务,向自治区上报“以权养老”请示并对接相关政策,选择平罗县灵沙乡胜利村为试点村,对自愿退出农村产权的老年农民开展资格审查,初步审核上报符合退出条件且有意向置换养老服务的老年农民共有17户,已建立台账,并对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地一体不动产权、户籍等情况进一步核实。
  二十八、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试点
  2021年,我市获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试点”任务,以集中连片、适合大型农机作业、经营规模200亩以上、经营年限不得低于5年且以流转本村本队(组)农户承包地为标准,规范家庭农场确定生产经营规模,平罗县培育种植业新型经营主体455个,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56.6万亩,占确权耕地面积的59%,带动农作物制种面积15.2万亩、优质水稻种植面积16.7万亩。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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