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督查科更名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增设安全生产巡查督查与案件监察科,分工负责市安委办日常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我市在全区率先破冰,积极探索建立安委会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各级安委办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市安委会作为市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重要工作任务。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安委会运行机制不顺畅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此次设立市安委办具体工作机构,明确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各副局长兼任市安委办副主任,其中,1名副局长负责市安委办日常工作。将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督查科更名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增设安全生产巡查督查与案件监察科,分工负责市安委办日常工作。此外,强化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求市发改委等11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以及市委统战部等7个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任务较重的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科或增挂安全生产监管科牌子,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压实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
市安委办将紧扣安全生产这条主线,结合全市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记者雷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