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吴忠市政协六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吴忠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围绕如何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激发委员履职活力、提升委员考核质量,创新构建出“一项计划,一份档案、两项评定”的“112”委员履职考核体系。新修订的考核办法在操作层面更加细化,建立了统一标准和量化指标,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责任分工等也更加清晰,为更好地组织委员开展履职活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记者从吴忠市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室了解到,“一项计划”是指专委会根据市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政协工作要点,制定“委员履职年度计划”,深入组织开展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习培训、提交一件提案、参与一次调研视察、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四个一”活动,为委员明确了履职方向和重点,找准了履职着力点和发力点,实现了委员履职与政协工作同步同向推进。
“一份档案”是指专委会为所属委员分别建立“委员履职电子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年一记,翔实记录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参与学习培训、调研视察,提交提案、大会发言,撰写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情况,确保委员履职活动过程全掌握、履职事项全记录,帮助委员更好地梳理自己的履职情况,营造“学、比、赶、超”的良好氛围。
“两项评定”是指“履职积分评价”和“综合民主评议”。按照“量化积分评价为基础,常委民主评议为补充”方式,一方面,依托“宁夏互联网+政协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和履职通App,采取量化积分累计制实时反映委员履职积分和排名,有效提高委员履职考核工作信息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另一方面,在市政协常委会上,从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履职尽责、作风纪律、特殊贡献等方面,开展委员履职综合民主评议,确保更加客观、全面地评定委员履职考核等次。 (记者 束 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