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中卫市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奖补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充分发挥劳务中介和经纪人的中坚力量,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发挥政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激励、引导作用,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和就业规模。
《措施》明确,对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人员月工资达3000元以上的,根据就业时间和组织就业人数给予相应奖补。对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等组织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的,根据就业时间对劳务中介组织或劳务经纪人给予奖补。转移就业1个月以上的,每人补贴100元;转移就业3个月以上的,每人补贴200元;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的,每人补贴300元。对中卫市驻外劳务工作站带动就业的,在福建、广东、江西、浙江、内蒙古、新疆主要劳务输出基地建立6个市级驻外劳务工作站,搭建驻外劳务服务平台,加强与当地人社部门、劳务中介组织的联系对接,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劳务对接和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服务。建成后的驻外劳务工作站一次性给予10万元建站补贴。
中卫市还对年度内组织农村劳动力到驻站地就业,就业人员达到500人至1000人、1000人至2000人、200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驻外劳务工作站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记者 孙振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