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18日自治区民政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我区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科学设置承载量,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采取提前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限控祭扫人员数量,做好管控关口前置,缩短祭扫时间。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人士介绍,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均应要求进入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处强化引导管理,并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和消毒,避免人员扎堆,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不得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祭扫期间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我区提倡用鲜花、丝带寄语等方式代替传统祭扫方法,推行绿色低碳祭扫。鼓励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丰富清明节日的内涵。同时,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殡葬服务机构将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通过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微信群、微视频、编辑清明寄语等多种服务方式,向逝者表达哀思之情。
民政部门预计,3月20日、21日、27日、28日,4月3日、5日等节假日为祭扫高峰期,建议公众尽量避开上述时段前去扫墓。(记者 裴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