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全区检察长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回顾总结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检察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推进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打造生态检察“宁夏品牌”,更加自觉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多期盼和更高要求,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办好关涉人心向背的“小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信访申诉化解工作,主动参与基层治理,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做优刑事诉讼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切实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突出指标导向,强化数据思维,努力推动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取得积极成效。重视研究、科学分析、科学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促进检察业务和检察技术融合发展,以强化大数据赋能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 赵婵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