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杨淑丽提交《关于加强我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建设的提案》中指出,近年来,我区持续不断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建立了四级储备体系,实行了自治区、市县乡分级储备的管理机制。
“全区普遍存在防汛抗旱应急专用物资储备库数量少、面积小、储备能力弱、设施简陋等问题,部分市县甚至无防汛抗旱专用仓库,借用其他单位仓库,存在物资难管理、管理不规范、调用不便等问题。”杨淑丽建议,我区参照《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对我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使用进行督促落实。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物资自治区、市、县、乡分级储备的管理体系,分解储备任务,明确储备责任,确保各级都有一定规模的物资储备。合理划分防汛抗旱物资的管理调拨权限,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抓好本级防汛抗旱物资的管理逐步建立适合宁夏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完善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体系。”杨淑丽认为,还要优化物资储备布局,详细梳理排查防洪重要部位和重点段落,建立防汛抗旱隐患一张图,划定合理单元,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地域限制,跨县市联调,由单仓库备防向多仓库群联合存储转变,提高防汛抗旱物资的存储效益和使用效率。
提案还指出,目前,全区各市县防汛物资储备经费由市县防汛部门每年向本级财政申请,受地方财政力量薄弱的影响,防汛物资管理经费数额不固定,来源不稳定,物资管理经费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建议各级财政、水利部门应根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将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及储备金设立提供可靠、稳定的资金支持。 (记者 单 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