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虎久强提交《关于依法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保障农林业生产的提案》,呼吁地方政府协调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保险业务,加大野猪严重危害区域农作物投保额度,鼓励支持野生动物危害重点县(区)设立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基金,防范和分散因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风险。近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答复介绍,近年来,我区野猪活动范围不断增大,部分野猪流窜到周边村庄、农田、林区等,通过啃食、践踏等方式损坏林区周边种植的玉米、马铃薯、小麦等农作物。为避免和减少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受害群众相继采取制作稻草人、安装扩音喇叭、联合组织巡逻等多种办法驱赶野猪,乡镇政府通过组织开展有关野猪习性、防护技术等内容培训,有计划地调整产业结构,但效果不够理想。
“这些问题已引起自治区有关领导和我局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局先后3次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野猪分布集中、受危害程度较重的泾源县、原州区和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和基本情况。”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宁夏野猪分布和危害情况,该局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控野猪致害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9月通过国家林草局审核。成立防控野猪危害工作专班,各试点县(区)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并将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先后印发相关文件,从政策、技术、方法、服务等方面,对全区尤其是试点县(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予以指导。2021年以来,该局先后筹措资金1097万元,用于保障防控野猪危害工作。
各试点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其他防控工作,在野猪侵扰频繁的村庄和集中连片的农田,沿适当边界、路线有计划地设置围栏等设施,阻挡野猪群侵入,指导群众掌握科学驱赶野猪群及避险逃生方法。试点县(区)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补偿对象、范围,规范补偿程序、标准,落实部门责任、分工,保障资金来源,依法建立补偿机制,对野猪致害农作物进行补偿。2021年泾源县出台《泾源县农作物受野猪损害防控补偿工作方案》,对全县7个乡镇、3136户农户、3617亩受损农作物进行补偿,补偿金额39.8万元。各地积极探索野猪致害补偿保险,主动协调保险公司承接野猪危害保险。原州区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野猪危害农作物纳入保险范围,先后有4家保险公司承接部分野猪危害保险,完成赔付受害群众200户,兑现金额117.3万元。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密切与民政、财政、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的配合,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参与的积极性,统筹安排乡村振兴扶持、民政救济、农业补助、应急救灾等方面的资金,多渠道加大补偿投入,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积极探索野猪致害补偿保险,协调保险公司承接野猪危害保险。 (记者 邓 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