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内外媒体对宁夏开展疫情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报道。看到这些新闻,自治区政协委员蒋新录十分欣慰,这让他感受到今年提交的《关于在疫情时期对困难群体予以阶段性临时救济》的提案的价值所在。
“近3年来,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多点散发的态势要求我们必须从严落实防控措施。多种因素叠加下,一些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生活状况需要格外关注。”蒋新录说,在日常工作和调研中,他格外关注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转化为提案,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
疫情期间,因封闭管控措施,存在阶段性失业、隐性失业、收入减少等情况,加上食品食材价格上涨、交通和防护用品等生活成本增加等现象,抚恤优抚对象、低收入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家庭困难大中专在校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因家庭成员隔离收治导致暂时生活困难的家庭等困难群体的生活雪上加霜。蒋新录建议,疫情时期对困难群体予以阶段性临时补助、补贴、救助等政策,给予就业帮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应保尽保,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受疫情影响的返贫致贫人员,给予特殊临时救助;对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滞留、遭遇临时困难的外来人员,给予生活帮扶。
该提案立案办理后,主办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多次就提案办理情况与蒋新录当面协商、电话沟通、征询意见。“所提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办理情况也十分满意。”蒋新录说。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今年8月,自治区民政厅就该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向其进行了反馈。
相关部门对失业人员给予就业帮扶,实施创业孵化提升工程,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开展困难群众创业创新培训,2022年计划培训包含农村困难群众在内的职业农民1.08万人。加强种养业和特色产业帮扶,疫情期间,落实种粮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耕地轮作休耕、高标准农田建设、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支持困难群众利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食品加工,开发剪纸、刺绣、砖雕等乡土特色产业。
针对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的建议,民政部门加强与物价、统计、调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分析研判,适时启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在校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20年度先后启动6次物价联动机制,发放物价补贴7555万元。2022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继续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从2022年6月开始,连续发放3个月。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健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优化各项政策经办工作流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针对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受疫情影响返贫致贫人员给予特殊临时救助等建议,相关部门强化失业生活困难人员救助帮扶,对未纳入低保范围、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3倍,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未纳入低保范围、生活困难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经本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3倍,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3倍,直接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强化其他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对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实施救助的,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说明方式,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作用,对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和个人,不区分是否为宁夏户籍、本地户籍,由所在地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各地已按要求纷纷展开临时救助工作。 记者 陈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