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针对我区春季风多易起扬尘的自然条件,该厅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采矿区露天矿山扬尘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全区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的露天矿山(含砂石料厂)企业为重点,通过自查核查、集中整治、全面验收等方法,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过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区将加大对露天矿山企业的督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未通过联合检查验收私自开采行为、扬尘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矿区内出场车辆无遮盖运输出场上路等行为;严查不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和矿山地质恢复治理方案治理,以及不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化开采规定的行为。各矿山企业对督查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此次专项整治还包括对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严厉打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留死角。(记者 李鲲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