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了解到,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会同黄河流域九省区和新疆、陕西、甘肃、青海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分别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集聚协作合力、提升协作效能。
据了解,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通过跨区域合作,实现知识产权执法互助、监管互动、信息互通、经验互鉴、优势互补,建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合作机制,开展区域性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交流合作,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激励作用。协议从合作宗旨、合作原则、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合作签署五个重点工作12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规范。
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还积极建立知识产权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协调衔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联合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双方协作构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互通渠道,实现案件线索和数据信息的即时交换、及时协办等,形成紧密协作的工作合力;联合自治区高院印发《关于落实知识产权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建立、规范宁夏知识产权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程序,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工作部署;联合自治区高院印发《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共同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对接机制,建立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联络员制度,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问题研讨。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多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 (记者马鑫 王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