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兴庆区丽景街道给各个社区群发了倡议,请居民们调低音量,少鸣笛、管好宠物、不喧哗,给高考的孩子们创造良好备考环境。可就在当天,太阳都市花园里还是响起了犬吠声,此起彼伏。怎么办?似乎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把倡议再发一遍。
维权吗?找主管部门,前提是得证明对方噪音超标了;起诉呢,除了取证难、程序复杂、时间久,还不一定能胜诉,胜了也不一定能彻底解决问题。就在这一天,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群众在受到噪声污染时,可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这规定并不以“是否超标”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即维权范围更宽了。
事实上,今年年初,最高法发布了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不必等官司结束,便可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噪音。施行后,多地发出过禁止令,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广州一市民,常年制造诡异声音报复邻居,4月份被当地法院禁止。这意味着,面对噪声污染,人们又多了一件可以举起的法律武器,而且便捷有效。
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背后有个无奈——邻居没法儿选,大多类似纠纷直指邻里关系。知乎上有篇文章,关于邻里噪音的十问十答,列举了一些解决办法,包括沟通、求助、投诉,甚至耳塞、隔音垫、隔音吊顶等物理手段,跟帖者众,“普遍之苦恼”可见一斑。
攻略无用,人的思维与行为习惯不改变,这噪音就没完。以上列出的种种,很少能在情况出现前产生预防效力,但令其为自身行为付出代价是可以的。换言之,提高违法成本后,行为人或能三思而后行。当然,更多的事前防范、事中调处,还是在社区进行。想要让效果早些显现,不但要有禁止令,还要有更多辅助制度,赋予调处权力,就像给唐僧个紧箍咒才能治住孙猴子,甭再“苦口婆心”一招鲜了。 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