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职责是在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把纠纷化解在当地、矛盾处理在萌芽,实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刘剑华说。
刘剑华现任中宁县司法局恩和司法所所长,先后获评“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区十佳司法所所长”及全区“关爱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等。2018年5月,他所在的恩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先进调委会”。2019年1月,恩和司法所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刘剑华说,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不仅要讲法,还要讲情。仅靠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未免生硬,如果带着感情去调解,找准情理法的结合点,干戈也会化玉帛。
黄某某有2个儿子,家里有一套宅基地,分给2个儿子居住使用,另有一套在红梧山幸福村的住房自己居住。儿子黄某结婚时,黄某某老两口答应把红梧山幸福村的住房给黄某居住使用,但后来没有兑现,黄某与父母发生矛盾,甚至扬言要把家里的房子放火烧掉。刘剑华得知消息迅速找到黄某,通过给黄某一家人讲法律、讲道理、讲情理,使黄某认识到了错误,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避免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发生。
村上的调解员问刘剑华:“那么难的事,为什么到你这里就不难了呢?刘所长到底有什么诀窍?”刘剑华说:“只要按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以心换心,讲清道理,把群众思想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再难的事也能解决。”
今年5月,上庄村刘某和赵某夫妻俩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赵某怄气回了娘家,提出离婚。刘剑华闻讯赶到刘某家,询问事情来龙去脉后,陪着刘某去接媳妇回家。当着赵某的面,刘剑华给刘某说法讲理,让刘某给媳妇赔礼道歉。经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赵某原谅了刘某,小两口和好如初。
24年来,经刘剑华调解的各类疑难和重大矛盾纠纷多达2500多起,防止激化或民转刑案件56起,帮助10余对闹离婚的夫妻重归于好,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我最大的愿望是有一天大家不再需要调解员,家家户户都能和谐相处,再也没有矛盾纠纷。”刘剑华说。
刘剑华(中)为太阳梁乡建档立卡户提供工伤纠纷法律咨询服务。(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