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宁夏三级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情况的通报》,对全区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分析成因,提出整改建议。
今年3月下旬,自治区高院制定印发《全区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指导方案》,在全区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并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全区各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引导干警全员参与、积极参与,推动司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有条不紊、环环相扣推进。
活动开展以来,全区三级法院对标对表实施方案中整治的问题清单,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督察通报的问题和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专项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审务督察或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督察、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开展督导检查160余次。坚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强化问责力度,跟踪督导落实,及时谈话提醒,共追责问题干警217人次。围绕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全区各级法院找准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短板漏洞,坚持治建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共建立健全各类机制23项,制定、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7项。
通报详细列举了全区各级法院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庭审不规范、诉讼服务不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上网不规范及其他司法作风问题、责任人、整改效果,并就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要求各级法院政治建设要长期抓、经常抓,案件质量要常规评、专项查,能力素质要常提升、常拓展,司法作风要时时抓、事事督,管理制度要勤完善、从严抓。要持续整改司法作风问题,做到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质效。 (首席记者 张怀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