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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撕毁封条使用不合格设备 平罗一公司被罚款44万元
时间:2022-08-03  来源:宁夏法治报
  平罗一公司擅自撕毁市场监管部门的封条,使用被查封的不合格设备,被罚款后提起行政诉讼。近日,大武口区法院与平罗县检察院联动化解该行政争议。
  今年3月,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发现某公司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后,查封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3月22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擅自撕毁封条、使用被查封的设备,遂以该公司存在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及撕毁封条的违法行为为由,分别作出罚款25万元、19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于6月16日提起诉讼。
  近日,负责石嘴山市一审行政案件审理的大武口区法院为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邀请检察机关联动化解该行政争议。平罗县检察院考虑到该公司经营现状,为纾解企业困难,在涉案企业、市场监督管理局均有调解意愿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分期支付罚款的调解协议。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王华燕 马琪)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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