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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法院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件
时间:2022-10-14  来源:宁夏法治报
  近日,平罗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远赴山西省某监狱开庭审理一起养老诈骗案件,并当庭一审宣判。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安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声称自己有“渠道”,只要交钱就可以办理平罗县城关镇廉租房,先后有11位老年人向安某某支付1万元到2万元“办理好处费”。安某某以此方式共诈骗21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并以各种理由搪塞受害人,声称廉租房暂时没办下来,请大家耐心等待。然而受害人等来的却是安某某被捕的消息。
  今年8月,案件诉至平罗县法院后,该院党组迅速组成专案组审理此案。但安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刑罚,在山西省某监狱服刑。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先后三次远赴山西提审和送达法律文书,并多方奔走,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合力追赃挽损。案件办理过程中,安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认罪悔罪,愿意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实际履行。9月28日,法官再赴山西省安某某服刑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判决被告人安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安某某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
  据介绍,国庆节前夕,被骗资金已全部发还给被骗群众。该案办理期间,平罗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加强侦查引导,围绕事实证据、案件定性开展工作,助力提高办案效率。平罗县公安局深度研判线索、全面收集证据、构建完整链条,从快严查涉养老诈骗犯罪,为公诉、审判机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依法快速高效审理案件提供强力支撑。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韩继秀)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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