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夏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提起公诉的苏某,诱骗33名老人购买保健品获股权收益,诈骗22万余元,其因犯诈骗罪被西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该判决已生效。此案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西夏区判决的第一个养老诈骗案件,33位老人的22万余元损失均已追回,被告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苏某在西夏区经营两家商行从事保健品销售,通过发传单、打电话、编话术和免费领取礼品为诱饵,诱骗众多老年人到公寓、酒店等场所听讲座、参加推销会、购买保健品。先后打着夕阳红工程、健康中国行动高峰论坛等旗号组织十余场讲座,宣称购买某健康产品一份,免费赠送VIP健康会员股票,预期可获大量收益。苏某以此骗取33名老年人以每份3000余元高价购买该口服液,并以某公司为甲方与老年购买者签订代持股协议,以某公司刷流水为名出具收款收据,共计诈骗金额22万余元,之后,苏某将经营的两家商行均注销。
经查涉案的口服液成本价500余元,其所赠的健康股是港股上市公司,该港股公司从未与任何公司合作开展“买保健品赠股票活动”。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众多老年人财产,价值22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记者 王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