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要赶着去西安办事,耽误了时间怎么办?”2月20日20时许,被早早守候在银川火车站的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拦下后,担保人陈某为逃避责任,企图为自己开脱。随后,该院执行法官马骁向陈某告知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并将其带回法院。
2014年10月10日,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与张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该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车,并约定借款期限利率等。同日,该行与张某的朋友陈某、蔡某签订《保证合同》,由二人为张某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当日,该行向张某发放借款80万元。后张某偿还借款本金133437元、利息16562.18元后,其余本金及利息逾期未还。无奈之下,该行将张某诉至兴庆区法院。2016年2月3日,经兴庆区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偿还银行本息66.6万余元,担保人陈某、蔡某承担连带责任。达成调解协议后,张某仍未履行义务,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面对人间蒸发、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的张某,以及无法联系到的陈某、蔡某,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与黄河银行沟通后,兴庆区法院于2023年9月发出对张某、陈某等人的悬赏执行公告。
2月20日15时许,执行法官马骁接到群众吴某提供的线索,陈某将乘坐当日20时27分银川开往西安北的火车出行。得知线索后,马骁立即组织警力,于当日19时带队顶风冒雪前往银川火车站。在火车站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车站工作人员提前对陈某的信息进行登记记录,马骁和其他3名执行人员早早来到人工通道处“守株待兔”。
当日20时许,陈某顺利通过安检,在检票进站时,被兴庆区法院执行干警控制。
来到法院后,陈某多番联系张某还款未果,由于其作为担保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的还款义务,最终被该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马骁告诉记者,该院随后将会出具悬赏结果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后,提供线索的群众吴昊可以通过保险公司领取5000元的赏金。记者 刘炳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