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多月20余次电话沟通、几百条微信调解、10余次面谈协商,灵武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600余万元租赁合同纠纷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被告兰州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器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签订《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公司建筑器材,租赁期限自2021年6月8日至租赁物全部退清、费用全部结清后终止。合同签订当日,原告为被告提供建筑器材使用,直至2023年12月底,被告未向原告支付租赁费用。2024年1月,原告将被告诉至灵武市法院,要求支付租赁费260万元、违约金77万余元、赔偿损失270余万元,共计600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法官李华第一时间进行财产保全,依法冻结被告公司的银行存款。被告公司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官,称被冻结的钱款包括案涉欠付的租赁费及农民工工资。如何既能保障原告利益,又能使被告公司员工及时拿到工资?在综合研判案情之后,李华认为“调解”才是打破僵局的最佳选择。
随后,法官实地走访原被告公司,了解租赁器材的使用范围、时间等,并与原、被告面对面约谈,初步掌握原告的回款压力与心理预期、被告的付款能力与付款愿望等。最终,历经一个多月、20余次电话沟通、几百条微信调解、10余次面谈协商,当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先支付320万元欠款,剩余欠款分12期履行。
2月8日大年二十九,被告公司将320万元打入原告公司账户,同日,法官依法解除保全措施,被告公司恢复经营生产,几百名工人成功在春节前拿到工资。 (通讯员 王静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