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女友发生争执,男子在公共场合击打、踢踹道路指示牌,导致指示牌和路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中被告人张某以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去年3月28日,被告人张某在银川市兴庆区某街道,与女友发生争执后,无故击打、踢踹某文化传媒公司立于此处的道路指示牌,将指示牌踹倒后砸到被害人孙某停放于此的奥迪SUV车辆,造成道路指示牌、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认定,道路指示牌维修价格800元,奥迪SUV车辆维修价格9478元。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案发后,张某分别赔偿被害人孙某、被害单位某文化传媒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278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处理情节和赔偿被害人损失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故以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宣判后,被告人认罪服判。
小情侣之间的小矛盾何以最终让被告人获刑?看似只是“毁财”,又为何成了寻衅滋事罪?法官表示,该案中,被告人张某无事生非,为了发泄个人内心情绪,在公共场合任意损毁道路指示牌等公私财物,具有随意性和偶然性,并且扰乱社会秩序,因此符合“毁财”型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记者 王辉 刘文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