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下达了2019年自治区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2019年,自治区购买公益性岗位700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3500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3500个。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具有宁夏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居住证》的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离异、丧偶者扶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按不高于分配公益性岗位10%的比例安置);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员(原则上按分配公益性岗位10%的比例安置);军人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企业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劳务移民、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6个月以上失业且在城镇办理居住证的农民;复员退伍军人;戒毒康复、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等特殊群体中就业困难人员。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援助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年满40周岁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其中,对于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年龄可适当放宽,对于贫困移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各级政府投资的生产、经营、管理等项目及其他就业项目岗位;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和景区、景点、公共场所的保洁、城市绿化维护等公益性岗位;政府投资的就业基地岗位;有关部门及行业投资兴建的再就业市场摊位、商铺及基地的管理服务性岗位;政府投资兴建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摊位管理服务性岗位;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管理服务性岗位;政府资助的为城镇和社区居民提供管理服务的交通协管、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劳动保障协管、托老养老、基层妇女管理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统计调查服务、社区卫生、保健、治安、绿化保洁等服务岗位以及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为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乡村居民公共配送服务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从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催缴等工作)、乡村护林员、河道渠道维护员、环境道路保洁员、乡村“老饭桌”服务员、移民社区管理人员、社区乡村电商综合服务人员、乡村学校的安全员等公益性岗位。
此外,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月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一类地区1660元,二类地区1560元,三类地区1480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岗位服务补贴以所在地级市2018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月发放。 2018年安置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服务补贴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到上述标准执行。参加社会保险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行选择档次缴费。各市、县(区)要经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中途离职的,其意外伤害保险失效,变更由岗位承继者继续享受原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