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 于4月15日正式实施。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发现我市市民对《规范》的知晓率较高,但部分消费者仍然偏向购买“旧标车”。
A.“新国标”新在哪?
《规范》中增加了电动自行车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B.“旧标车”仍然占据市场主流
4月9日,记者来到位于建发家世界商业广场的电动车市场了解情况。
“去年10月份我们就开始进符合《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了,目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总体上占25%左右。”新日电动车银川店店长赵宁和说道,目前该店正在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赵宁和表示,今年4月1日起,新日电动车厂家已经停止接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订单。“以后就是想要进‘旧标车’也进不来货了。”
另外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店在进货时也在逐步进符合《规范》的电动自行车。“现在店里面陈列的这些电动自行车,大概有30%是符合‘新国标’的车。”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清和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辖区有30家正常营业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而“旧标车”在市场上的数量比较多,占比超过80%。
C.市民:符合《规范》的车辆会更加安全
电动自行车对于部分市民来说是一个非常便利的交通工具。那么,对于4月15日即将实施的《规范》,市民是否清楚其内容?又对电动自行车即将发生的改变有何看法呢?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均表示已从各个媒体中接触过相关内容。
“电视上播过4月15日就实行‘新国标’,其中有一个规定是把车速降下来了,我觉得这条很好,因为有一些骑电动车的人开得很快也不注意,把速度限制住,驾驶人就没法跑得那么快了。”市民周先生表示,他认为《规范》的实施能够让安全更有保障。
实际上,和周先生持相似观念的人并不少,而且这部分市民均以“安全”作为关键词来描述自己对于《规范》的看法。
“对电动自行车有更多的限制,那就说明它的安全系数更高,管理更加规范,实际上这是从源头去消除它的安全隐患,对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对行人等都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市民李利萍说道。
当然,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尽管部分市民认为“新标车”的安全性更高、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行人都更加有保障,但消费数据似乎与此有所不同。
D.消费者更加偏爱“旧标车”
“来我们店里面购买电动自行车的,100%都会询问它是否是‘新标车’,是否符合《规范》中制定的标准。但是,80%左右的消费者最终还是购买了‘旧标车’。”一名电动自行车销售员如此表示。
另外一家知名电动自行车银川店的销售经理程先生表示,从1月份至今,该店销售出去的产品中,“旧标车”占据90%以上。
赵宁和也告诉记者,来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之中,一半会询问产品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另一半则未问过此类问题。另外,赵宁和告诉记者,从1月份至记者采访时,该店销售出的所有产品中超过80%都是“旧标车”。赵宁和分析,“新标车”的售价总体上比“旧标车”的价格高10%左右,且市民的观念暂时还未转变过来,因此大部分消费者购买产品时仍然比较偏好“旧标车”。“不过我们厂子也不接‘旧标车’的订单了,而且《规范》正式实施以后市场上‘新标车’会逐步占据主流,消费者也就会逐渐接受、购买‘新标车’了。”
E.购买电动自行车认准“3C”标识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已下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截至去年年底,该局已对银川市209家相关销售经营单位进行摸排,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说明书丢失、未严格落实销售环节的索证索票等。
据悉,近期市市场监管局还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组织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经营者深入了解并落实《规范》的相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监管科科长张丽介绍,4月15日《规范》正式实施后,该局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监管,避免不符合《规范》的车辆流入市场。
另外,该局还将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规范》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查证属实的将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4月15日后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与“新国标”双规并行,因此张丽也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CCC”标识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闫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