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伴随着机器轰鸣和墙体碎裂掉落声,位于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西桥北巷唐徕小区48号楼104室的违建建筑,正式开始了自行整改拆除。
“今天,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再次向您下发催告书,限您三个工作日之内,对48号楼违章建筑进行自行拆除整改。”当天下午,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凤凰北街执法中队中队长赵峰带领执法人员,又再次来到现场查看自行整改进展情况。据了解,唐徕小区48号楼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一排连栋二层小居民楼所在地。
2018年,有居民举报,唐徕小区48号楼104室住户,违法对现有房屋进行加盖,对周边住户的生活、安全、以及采光造成极大影响。收到这一消息后,执法人员立即现场查看,并函同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核实该加建房屋的合法性。最终确定,该房屋在南侧院内加建建筑物以及在北侧院一层建筑上加建二层并未办理过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加盖建筑。执法人员当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当事人依法履行责任尽快整改恢复原貌。
但是,去年10月,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业主不但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整改,还继续偷盖施工。为此,执法人员又再一次对施工现场工具、材料等物品进行了依法暂扣,并要求业主前往执法队接受处理。但是,该业主一直拒绝出面,并在今年4月最终完成了房屋违建部分的加盖。
记者在现场看到,104室南侧院内加建了一至二层建筑物,建筑物外围是巨大的落地玻璃,北侧则在一层建筑的基础上,加建了二层建筑物,据计算违建面积达到90.8平方米。目前,房屋已建成,室内外装修也完成,但尚未使用。“如果居民都这样,你加盖一点我加盖一点,小区不就乱套了。”对于如此的私搭乱建行为,过往的小区居民也很气愤。“还是希望大家都能尽好自己的义务,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家。”
据了解,此次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凤凰北街执法中队正式联系房主,要求其在5月23日之前,自行对违建房屋进行拆除。5月24日,辖区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将向兴庆区人民政府申请执行令,对违建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按照工程造价的5—10%,对责任人进行行政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