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民声 > 民生焦点
宁夏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送出医保大礼包
大病起付线降低至3000元、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时间:2021-12-03  来源:新消息报
  12月2日,自治区医保局发布消息,医保局联合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和银保监局出台了《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通过优化调整全区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我区将确保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在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方面,在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大病起付线降低至3000元、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同时,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在基本医保“三个目录”规定范围内,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救助共用5万元的年度救助限额。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剩余合规费用,特困人员(含孤儿)按照100%比例给予救助;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和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照80%比例给予救助。经过“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救大病、医疗救助托底线”等三重制度保障后,对规范转诊、年度累计剩余合规费用仍超过3000元及以上的救助对象,按照70%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16万元。
  此外,我区将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动态纳入救助对象,已脱贫人口和纳入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低保边缘人口中发生高额费用的大病患者,年度门诊慢特病和住院累计总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部分,剩余合规费用达到2万元及以上的人员确定为因病返贫致贫救助对象。 (记者 裴艳)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中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夏牛首山抽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产
  •  宁夏有序开放文旅场所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候鸟蹁跹绘就生态画卷
    候鸟蹁跹绘就生态画卷
    湿地保护 让湖城银川绿意盎然
    湿地保护 让湖城银川绿意盎然
    宁夏人物
  •  蒋文龄: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
  •  赵金霞:每年有三分之二时间“泡
  •  火仲舫:笔耕不辍,书写炽热情怀
  •  马玉山: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  王玉富:桑榆未晚,为热爱而奋斗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1002495号-2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