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对辖区一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制定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由于是首次违反网络安全法,情节较轻,民警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后免予行政处罚。近年来,贺兰县公安局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快速办理等制度,创新推出系列轻微免罚、容错纠错等安商护企举措。
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在于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针对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和主体,采取的处置措施应有不同。在营商环境中,除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外,还需要向市场释放温度和善意。柔性执法机制正是这一理念的体现,它促进执法部门更好地践行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的理念。通过柔性执法,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更为宽松和谐的法治环境,从而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
柔性执法在对待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展现了极大的包容和支持。以前述案例为代表,从事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多为小微企业,起步之初各方面并不规范,难免有轻微违法行为,若不及时改正,对企业后续发展定会有影响。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提醒,帮助企业纠偏,让其安心安全发展,这正是以包容性助力发展的体现。
需要明确的是,柔性执法并不意味着放松对执法程序的要求,相反,它需要更加严格地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执法过程应该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强公众对执法行为的信任度。执法者要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更加关注被执法对象的权益和需求,将柔性执法归于常态,其推动作用才能长久。
市场需要活力,水活则鱼肥。柔性执法能够鼓励创新创造,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能够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有意愿的群体到当地投资、兴业和安居,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周志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