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记者从2022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21年,我区做好应保尽保,全年基本医保参保663万人,其中职工160万人、城乡居民503万人,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到100%,“人人有医保”的目标基本实现。
据介绍,去年,我区兜住底线,全力优化筹资标准,争取财政支持,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净增30元,达到580元/人。同时,我区全力保障医保待遇落实,年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平稳,已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经三重保障后,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87.2%。并积极落实全区医保待遇清单制度,2021年度超范围保障政策已经全部清理到位。此外,我区支持生育政策,修订《宁夏生育保险办法》,及时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我区在做好费用保障助力疫情防控方面,各级医保部门提前预拨专项基金3.84亿元,全区新冠患者、疑似患者和发热门诊患者救治费用全部保障。在全面保障疫苗费用上,五市上解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共7.44亿元,结算疫苗及接种费用6.5亿元,做到了“钱等苗”。我区持续降低检测费用,3次下调核酸检测价格,降幅超过50%,减轻财政支出和群众负担,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
据了解,今年,我区将在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采的同时,跟进周边省级联盟采购,扩大集采范围,让虚高的价格降下来,减轻基金支付压力,减轻患者就医负担;适度提高报销比例,在统筹做好门诊共济保障、大病保险待遇保障的同时,适度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记者 梁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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