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老年群体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识别与自我防范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远离养老诈骗陷阱,在此将一些不法分子以“充值养老会员可得利息”“购买养老房产或床位返租金可增值”等为噱头从事非法集资,给老年群体造成经济损失的活动,总结为六类情形。
一是利用老年人急于寻求养老保障、对新型互联网金融等认识不足的特点,抛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等说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运作和流向不清晰,有很高的资金链断裂风险。
二是通过免费赠送鸡蛋、水果、小家电等方式,租场地专门针对老年人“授课”,一步步引老年人上钩,让老年人购买价高质次的各类产品。
三是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并将房产抵押给相关公司,然后推荐老年人购买其推荐的理财产品,最终导致老年人没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四是通过开展“免费义诊”“免费体检”等方式,冒充专家、医生虚假问诊,推销各类所谓保健品,夸大产品功效。
五是以投资养老公寓、福利院甚至墓地等项目为名,组织老年人集体参观考察,夸大项目前景,声称“既能养老又能赚钱”,进而以预售床位、办贵宾卡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六是针对空巢老人需要关心和陪伴的精神需求,在老人面前装儿孙,甚至团伙作案导演“黄昏恋”,最终目的仍是诈骗钱财。
养老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对于“既能养老又能赚钱”的宣传噱头,建议广大老年朋友高度警惕、多多留神。对于不能确定对方身份的人员,建议老年朋友尽量等子女回家后接待。同时,家属应多关心老人,及时掌握家中老人的相关动向,防止上当受骗。
风险隐患:
一、高额返利无法实现。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其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交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高额返利更是欺诈噱头。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健康需求无法满足。
还有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严重者甚至贻误病情。
四、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