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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贺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9  来源: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德胜园区及产业园区域内各类经营主体:
  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两部委《关于批准创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农计发〔2017〕110号)、《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118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及贺兰县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和建设规划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创建工作,现就做好本辖区内贺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特色产业、高品质、高端市场、高效益的“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思路,贺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主攻优质粮(水稻)、蔬菜、草畜三大主导产业,打造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贺兰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知名度较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贺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等。用品牌引导消费、带动市场,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加快农业提质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实现我县从农产品生产大县到品牌农业强县的转变。
  二、申报范围条件及支持方向
  1.基地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域之内(即北至贺兰县与平罗县交接,西至正源北街,东至惠农渠,南至银川县第二排水沟)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须经宁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
  2.项目申报内容:农产品品牌建设;
  (1)对产业园内经营主体或产业联合体创建的蔬菜、奶制品、优质粮(大米)中国名牌产品、地方著名商标和县域公用品牌等名牌产品,分别给予以奖代补;
  (2)对经营主体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蔬菜、奶制品、优质粮(大米)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和宣传推介活动,对参加区内、区外的分别予以以奖代补;
  3.凡2017年、2018年获得过区市县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关奖补资金的经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贺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
  4.项目实施时间:2017年7月—2019年6月。
  三、申报方式
  申报新型经营主体将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申报相关文件、证书等资料一式三份报送到贺兰县货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2019年5月29-6月4日,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建岐
  电 话:0951-8067566
  邮 箱:2154921962@qq.com
  地 址:贺兰县朔方南街65号
  贺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编辑:祁雪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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