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粮油企业:
为加快我县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不断满足人们对优质、特色粮油产品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关于印发“优质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粮展〔2017〕1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再次通过竞争遴选的方式确定我县3家“好粮油”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按照“扶大、扶强、扶优、扶特”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粮油加工企业均可参与“好粮油”示范企业竞争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市场开拓能力强,有销售渠道;
(二)企业资产优良,信用良好,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产品销售量大、市场占有率及消费者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的新产品开发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
(四)企业积极性高,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
三、申报流程
企业提出申报→县“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县“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县“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立足优势,突出特色,以“一优”或者“多优联动”的方式着力在品牌推广、渠道建设、科技支撑、专题宣传等方面真正起到带动优质粮油种植、农民增收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企业认真填写《贺兰县创建“好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上报县“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齐全,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竞争遴选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竞争遴选上的企业在县政府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6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春莹 联系电话:0951-3855273/13995016862
附件1:贺兰县创建“好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表
2:xxx公司企业投资情况表
贺兰县“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