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西部陆海新通道通关便利化程度,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区域合作,在国家口岸办的指导下, 11月17日,我区以及广西、贵州、陕西等西部十三个省区市和广东省湛江市(13+1)政府口岸主管部门在重庆共同签署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建设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13+1”省区市将以《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为指导,结合各省区市“单一窗口”实际情况,打造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和物流便利化服务,促进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并结合西部陆海新通道业务特点和发展要求,重点实现申报前后有关环节简化、流程优化和申报智能化,提高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链全域运行效率、可预期性和竞争力。同时,依托“单一窗口”,深度融合“通关+物流”作业环节,将通关申报和物流作业无缝衔接,实现数据“一次提交,多次复用”,促进通道、物流、商贸、产业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