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02日,六安市某电力器材公司向我司报案称其雇员熊某在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其溺水死亡。经查询,该公司在中国人保财险舒城县支公司投保了2015版雇主责任险,每人伤亡责任限额50万元。事故发生后,该电力器材公司与死者家属提供理赔材料向我司索赔雇主责任险50万元。
被保险人六安市某电力器材公司称熊某为外派员工,在宁国市松岭电力工作,10月2日中午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其他具体细节不详。对此理赔中心大案组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在宁国市松岭电力公司调查时,仅得到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大体位置,其余均称不清楚。调查人员仅仅依靠这些信息,奔走于事发地附近的两个派出所反复确认报案信息,直到次日才了解到事故发生的基本信息。为了完善整个证据链,调查人员又走访了事发地,询问周边居民事发的信息。最终在知情人的引导下找到了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并了解到事故具体细节信息。调查人员当即返回派出所,调取案件的现场人员询问情况,还原了整个事故经过:10月2日,熊某一行20人左右在宁国市某村临河处野炊聚餐。熊某在期间下河游泳导致其溺水死亡。熊某并未参与当日任何工作或和工作相关的事宜。
理赔中心确认证据后,正式通知被保险人其索赔的雇主责任险不属于保险责任并出具拒赔通知书。于10月底完成该案件整个流程的拒赔工作,并注销了案件,成功减损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