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平罗县在承担国家级和农业部厅办多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又获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和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三项改革试点任务。平罗县因地制宜,增强农村各项改革任务间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协同发力、纵深推进,严把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规格完成了试验区管理处安排的各项任务。
一是在全国率先创新性地为农户和经营主体颁发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设施农用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等10项权证,并赋予流转、抵押、退出转让、入股等权能。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发证率达65%,登记确权集体未利用荒地806宗4.7万亩,颁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13本,保障了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真正为农民“确实权、颁铁证”。
二是全国率先探索了农村产权自愿有偿退出转让与移民插花安置机制,允许农民自愿退出产权,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在农民进城后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全县共盘活农民产权2056户,转让承包地11280亩,交易额2.47亿元,插花安置移民1638户,填补了农村闲置资源利用的空白,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三是在全国率先探索了直接入市、调整入市、优先入市、整治入市四种方式,确保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全县已完成13宗102.62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出让金617.9万元,其中土地增值收益184.5万元。
四是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的基础上,探索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土地股份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已有10个村注册登记了合作社,5个村开展了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量化资金近2000万元,社员证、股权证已发放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