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海原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关于执纪审查时限的规定,采取得力措施,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加快查结一大批案件,进一步提升执纪审查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问题线索274件,初核了结204件,谈话函询10件,立案14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6人,其中科级干部30人,一般干部43人,村干部63人,纪律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规范流程,强化线索处置。制定了《海原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督办制度》《海原县纪检监察问题线索处置报送制度》,成立了7个片区督办小组,建立了周一督办例会机制和问题线索处置“快受快转快查快结”的“四快”机制,信访举报当日受理,1个工作日内处置,2个工作日转办,一般性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线索20日内办结。
二是紧盯涉农扶贫领域,扎实开展督办。创新建立挂图督战、挂牌督办、挂点督导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反映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问题线索数前两位的乡镇“挂牌督办”,对重点转办件“挂点督导”。2017年以来,先后对4个乡镇挂牌督办,对10个行政村挂点督导。在执纪审查工作中,优先办理上级转办件,对重点信访件由分管执纪审查的副书记督办,落实一名常委具体负责办理。一年来共排查涉农扶贫领域信访件18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其中科级13人,一般干部5人,村干部35人,通报7起。
三是上下联动,加强协同管理。将全县17个乡镇、1个管委会整合为2个纪律审查协作区,由县纪委分管领导和相关室负责日常包抓联系,对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事进行帮带,通过“问题线索月通报、执纪审查季通报和纪检监察系统例会”制度,“晾晒”成绩单和问题清单,全县17个乡镇实现了立案案件全覆盖,共立案4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