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全市人民尤其是生活困难群众能够幸福、快乐地度过春节和元宵节,灵武市决定在春节(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4日)和元宵节(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依托政府定点平价商超,通过财政资金对猪肉、牛肉、食用油、米、面等商品价格进行政府补贴,实施平价供应。每天供应评价肉类2100公斤,纯胡麻油900桶(5升包装),米、面4800公斤(20斤包装)。在同期市场价格基础上,实行猪肉(新鲜肉)每公斤补贴6元,清真牛肉(新鲜去骨)每公斤补贴10元;米、面(20斤包装)每袋各补贴5元;纯胡麻油(5升包装)每桶补贴10元。
同时,为确保节日期间平价商品正常供应,灵武市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春节期间肉、米、面、油平价供应商品政策落实到位。一是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平价供应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节期间肉、米、面、油平价供应各项具体工作。二是建立了春节期间平价商品供应信息系统,与“三化一满意”网络化管理平台连接,反映符合补贴范围的居民信息、补贴商品的种类及居民购买商品的信息。三是在春节期间米、面、油、肉类价格政府补贴活动开始一周前,连续在市电视台、“美丽灵武”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并印制纸质宣传品宣传到街道小区、乡镇村队。四是各指定平价商品供应超市设置销售专区或专柜,统一悬挂“灵武市人民政府平价商品供应点”、“清真区”、“非清真区”等醒目标识或条幅。五是各指定评价商品供应超市在店外设立统一平价商品价格公示牌,公示牌上显示平价商品市场正常销售价格及政府补贴后价格,并在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六是工信、发改(物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制定节日期间平价商品供应点值班表,每天各安排2名工作人员统筹协调、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平价商品供应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