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要素,鼓励工业企业改造升级和转型发展,优化第二产业,积极培育第三产业,推动工业园区向现代化产业园区迈进,助力石嘴山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日前,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土地管理“优二进三”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鼓励工业企业进行土地“二次开发”,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切实降低企业改造升级成本。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扩大产能、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而翻建改造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推动企业兼并整合,鼓励电石化工、冶金、碳基材料、煤机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收购地块用于集中改造开发,加快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整合提升、嫁接改造、延伸产业链,促进企业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双提升”。鼓励长期停产、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通过转让土地的方式关停并转,实现市场出清或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土地整体转让,允许在符合产业规划、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对土地分割转让。加大对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的清理盘活力度,依法清理低效、闲置土地,采用协商、依法收回等方式加大废弃老旧厂房、“僵尸企业”清理力度。鼓励以转让方式盘活符合条件的闲置土地,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满1年不足2年且已缴清土地闲置费的工业用地,或因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工业用地可以转让,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新的受让人可续建原项目,也可新建项目。
此外,《意见》鼓励以出租方式盘活低效用地,鼓励工业项目就地转型,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旅游、文化、养老、大健康、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的,经市政府批准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变更手续。《意见》还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发展第三产业,为“优二进三”项目提供土地抵押融资支持,鼓励标准化厂房建设。(记者 雷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