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受监督。4月1日记者获悉,兴庆区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作风挺在前面,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以来已对3名纪检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对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给予政务处分。
据了解,兴庆区纪委监委通过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坚持开展“每日科室自学、每周集中学习、每月骨干授课”活动,选派干部参加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纪检监察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精准问责的能力,去年以来通过干部学习会集中授课11次。同时,把干部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开展了“照镜子比作风塑形象”“三整顿三提升”作风建设活动,激励干部用“显微镜”看身边人的优点长处,用“放大镜”观察自己的缺点不足,用“穿衣镜”时时“正衣冠”、塑形象,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表率形象。
此外,通过坚持警示教育经常化,定期通报纪检监察系统内外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细化干部日常作风监督,加强对干部8小时内外的监督,发现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防止干部思想滑坡、行为失范或违纪违法。坚持不护短、不遮丑,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记者 孙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