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全县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海原县将全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凡户籍(居住证)在海原县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可享受以下康复救助制度:
一是基本康复训练。为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内基本康复训练,每人每年2万元。
二是人工耳蜗手术。为有手术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人工耳蜗1台,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手术费每人1.5万元。
三是视功能训练。为视力残疾儿童开展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和定向行走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每人每年2000元。
四是辅助器具适配。免费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生活自助具等辅助器具。
五是肢体矫治手术。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补助手术费10000元)、术后基本康复训练(训练费6000元),免费装配矫形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