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招投标市场围标、串标等问题,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采取“三大隔离”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全面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现代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
一是交易场地实行“物理隔离”。在交易场地的开标区、评标区、信息发布大厅等区域,设置相互分离的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交易监管四个功能性区域;对评审区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评标专家专用通道;设置“代理机构集中服务工作区”,集中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实现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人员的“物理隔离”;评标区内设立业主评标室,集中管理业主评委,与专家评委进行隔离,防止人为干扰因素。
二是交易全过程实行“技术隔离”。实现进场交易项目从受理登记到成交确认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系统“屏蔽”评标专家姓名的方式对评标专家进行“随机抽取、语音通知”,使招标项目名称和评审专家名单处于保密状态;通过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屏蔽”投标人名单,运用身份认证,有效识别投标人身份的真伪;在开标室、评标室等“敏感”区域设置视频监控点、拾音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全过程无缝隙、全时段音频视频现场监管;采用网上留痕、录制备份、可溯可查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确保交易全程安全受控,做到“评审留痕”、监督有效。
三是交易环节设置“流程隔离”。优化一般流程,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合理分工、明确责权;整合节点流程,分段建立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交易监管等区间流程,方便对进场交易行为实行分段管理,分段隔离;监控关键流程,在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的关键流程环节上实施现场音像监控和即时在线监察,保证交易过程在关键节点上受到有效监控,实现“阳光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