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涉农项目资金“331”监管机制推广应用,切实完善监管运行机制,规范项目实施流程,西吉县按照市委、政府要求,结合西吉县现实情况,选择偏城乡涵江村、马莲乡东洼村、兴平乡王湾村三个涉农项目较全面、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为“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点,更好发挥示范点带动作用。
一是完善配套设施,健全规章制度。配备专用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等设备用于项目公示、查询和数据展示等。制定完善“331”监管机制各项制度,建立信息员档案管理、培训、考评等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制作统一的监管平台操作指南、“331”工作流程,通过流程和规范确保各环节高效有序衔接。
二是配备专人负责,全面覆盖项目。配备专人负责“331”监管平台,开展监管平台档案管理和平台操作应用培训,确保平台管理人员熟练应用。县12345便民服务分中心按流程及时转办监管平台各类咨询信件,确保平台各环节规范高效运行。梳理汇总涉农惠农项目清单,确保所有补贴资金(物资)到户涉农项目100%纳入“331”监管平台管理,全过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线上线下资料齐全、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存完好。
三是规范平台操作,创新宣传途径。平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专人专管,保证内容上传及时,做到农户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到95%以上,项目上传率、合格率、完成率及受益农户公示率均达到100%,审核工作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创新应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加强手机客户端推广,提高农户知晓度,将“331”监管机制工作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标准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