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原州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系统治理、分工负责、定期调度,盯着解决了一批具体问题,系统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8年,清水河三营国控断面水质每月均达到了地表水Ⅳ类标准。2019年前5个月,稳定在Ⅳ类水标准。
一是健全制度,压实责任。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建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的区、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原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原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原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建立问题、目标、任务、责任、措施“五张清单”,完成“一河一策”调查测绘及方案编制,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有序推进。建立河道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机制,加强水务(河长办)与司法机关、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出重拳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巡河,强化监管。全区各级河长严格按要求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建立了重要河流全河段巡查长效机制,设立县(区)级河长9名、乡、村级河长228名,落实河道水库巡查员、保洁员612名,民间河长及社会监督82名,不间断巡查河道、保洁岸线。从水务局抽调12名工作人员,成立开城段、市区段等四个巡查组,分段对清水河流域五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巡河员到位情况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河长制全面推行以来截止目前,三级河长累计巡河3万多次。
三是开展行动,综合管控。研究制定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清水畅河净源”、“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方案,投入资金190余万元,对辖区内45条河流沟道的“四乱”等各类涉水问题开展地毯式排查,逐河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目前,累计下发督办通知80余件,开展侵占岸线岸坡环境专项执法行动35次,拆除违章建筑36处,清理污染点133个;处理违法采砂案件5起,取缔关闭非法采砂点22处。对清水河沿岸36个排污口综合施策,该封堵的彻底封堵、该治理的精准治理。收集处理污水31万方,开城段排污口纳入市区集污管网,头营、三营等排污口纳入三营污水处理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