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严格落实各项降本减负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一是降低企业用水成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供水价格改革水价,除特种行业用水外,固原市区所有非居民用水价格每吨执行5.1元(含污水处理费0.8元和水资源税0.5元),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企业用水欠费不停水、不缴纳违约金。
二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执行阶段性降电价,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对于之前用户已交的电费,电网企业按照降价标准退费或抵减。同时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三是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自2020年2月22日起,非居民用户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执行淡季气价,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具体执行气价测算待中石油门站价格降价后,市发改委及时调整发布,足额将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对于之前用户已交的燃气费用,燃气供应企业将按照降价标准退费或抵减。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监管,督促供水、电网和供气企业严格执行,确保国家、自治区及固原市各项降本减负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